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2-11-01 点击数:

第一章总则

一条 为了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健全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质生源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科信所”)攻读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教字〔2020〕80号文件),结合科信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工作坚持“严格程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考核的方式取代统一入学考试,注重考查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尊重导师和学科在选拔中的自主权。

第三条 列入当年招生目录的导师,在没有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前提下可按本细则招收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已在硕博连读选拔中完成招生任务的导师除外)。

第二章申请报名条件

第四条 申报的基本条件:

1、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截至申报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第五条 学位条件(须符合下述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2023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

第六条 发表论文及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人如为应届硕士生,则在读期间(往届生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或《林草政策研究》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含被录用未见刊的论文)。

2、申请人近5年内(申报开始日为成绩截止日计算)至少有1项以下英语水平证明:TOEFL(不低于80分);雅思A类(不低于5.5分);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不低于60分);WSK(PETS 5)(不低于60+3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不低于425分)。

本科期间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攻读全日制硕士并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同等贡献第一作者(导师排第一,考生排第二)在SCI收录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可不受英语考试成绩限制。

第三章申请程序及材料审核

第七条 所有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网上申请报名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相关要求参见当年发布的《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

第八条 网上申请报名。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4.127.201.56/sign_up/BSBM/index.aspx (必须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前须查阅《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复习参考书》网址:http://yjs.caf.ac.cn/info/1119/5490.htm ,确定报考专业及导师。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研究生部官网招生信息栏发布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js.caf.ac.cn/info/1119/5492.htm 和《2023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网址:http://yjs.caf.ac.cn/info/1119/5502.htm ,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须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并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因报名信息表和专家推荐书须归入拟录取考生的个人人事档案,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第九条 网上报名后,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用A4纸竖向、双面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时补交;

3.《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单及知情承诺书》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单位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硕士毕业生的成绩单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或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主要研究进展报告,导师签字;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电子版的硕士学位论文);

6.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名;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还可提供其它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其它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9.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10.政审表,可在录取前提交;

11.体检表。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可在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后提交,如考生持有考核工作开始之前近半年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可免体检;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若发现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第十条 申请者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意:不能胶装,可使用夹子),附上封面、目录(使用附件中封面模板和目录模板),邮寄或现场提交至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人事教育处。考生在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纸质版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考生在考核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确认,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者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书、英语考试成绩证书等原件。

申请材料审核合格,且达到本所学科初选要求和符合报考导师意见等条件的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形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差额比例为招生指标的120%~200%。

第四章考核程序及内容

第十二条 招生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由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学科专家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研究生教育负责人为副组长,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组成招生工作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具体工作的实施;成立以所长为主任、相关学科专家及招生导师组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当年招生专业类别,成立包含招生导师在内的招生小组,招生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招生导师),要求具有副研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参与初评、考核、面试等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程序包括:初选、考核、录取。

1.初选:招生工作组与有相关专业(包括招生导师)的研究生导师,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选,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所内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将公示链接发至研招办,研招办在研究生部的招生信息栏进行同步转发。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前来参加考核。

2.考核:由相关学科(研究方向)5名以上专家(含招生导师,至少三名博导)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申请人在参加考核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研究生证)、获奖证书或者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书、英语考试成绩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1)笔试:由考核专家组成员命题,对申请人的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进行闭卷考试,两科考试时间总计2小时。每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2)面试:由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测评,匿名评分,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5分钟,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面试部分主要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创新能力及科研潜质等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考核专家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考核。笔试和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由所人教统一组织。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2 * 40%+综合考核成绩*60%。每一部分的成绩都均为百分制,考核总成绩也为百分制。申请考核过程所有的纸质材料(包括考生的答卷、考试成绩、考核记录表以及考核分数等)不得随意更改。

4.考核结束2-3天内,考生的考核成绩在科信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研招办在招生信息栏进行同步转发。

5.除以上考核外,申请人还须参加中国林科院组织的招生心理健康测试。测试时间由所人事教育处通知。

6.专家组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影音资料留存至学生毕业,至少四年。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笔试、面试环节中任一部分的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科信所负责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核查和资料汇总,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考核成绩在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导师签字、招生委员会审核,单位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考核成绩、考核记录、考核试卷等上报院研招办审查。如果第一拟录取人放弃,则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补录。拟录取名单在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网站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六条 院研究生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 科信所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所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确保试卷的保密管理和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10-62889760,邮箱:1479677556@qq.com

林科院研招办电话:010-62889030,邮箱:lkyyzb@163.com

第十八条 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参加考核的申请者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工作人员及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教育部及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报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备案,与《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通知》同时公布。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在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官网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网站上查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科信所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http://www.rifpi.cn/news/detail.jsp?t_id=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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